海洋工程

保标招标 > 海洋工程 > 中标信息 >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企事业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企事业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 2022-09-28
摘要:

(二)申请单位电子备案申请初筛通过后,需要将全部备案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或者面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窗口或成都市天府新区博览城路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值班窗口;(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1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全省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川知保发〔2019〕12号)的相关内容,现就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法定工作日9:00-17:00

  备案申请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二)备案申请主体的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广播电视网、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广播电视网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软件及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等)、装备制造产业(智能测控、智能装备、智能加工、智能装备基础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及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航空装备、卫星装备、卫星应用技术、铁路高端装备、城市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及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专利申请的分类号应属于附件1范围。

  三、备案申请材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单位简介电子版(不超过1000字),有LOGO标识的单位请一并提交设计矢量图,无矢量图的需要提供清晰图片;

  四、备案申请流程

  (二)申请单位电子备案申请初筛通过后,需要将全部备案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或者面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窗口或成都市天府新区博览城路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值班窗口;

  (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按季度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已经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每年1月10号之前填写上一年度专利申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上传到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并在该系统中更新上一年度专利申请量,作为当年专利预审受理量的依据。如未及时更新,将影响当年专利预审申请案件的提交。

  咨询电话:028-86058635、85235380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文章推荐:

【jg2023-2808】 台山市半潜桁架式养殖平台项目

台山市半潜桁架式养殖平台项目

f22250海油信心灯具防坠落网中选候选人公示

武冈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和办事指南)公示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