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我局现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相关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编制主体:福建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文本附后):
国道G228线福清江阴莆头至孙卓段公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楼905海域海岛科
(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系方式:0591-85276566 邮政编码:350300
附件:国道G228线福清江阴莆头至孙卓段公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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